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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赋能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金沙县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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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县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程中,突出诚信文明创建,积极落实《金沙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强化政务诚信治理,积极推进守信激励,大力实施联合惩戒等三项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诚信金沙”建设,赋能金沙文明城市创建。

  强化政务诚信治理

  一是印发《金沙县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的通知》《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沙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件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积极开展政务失信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受理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案件34件。

  二是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明晰责任推进、突出企业主体开展诚信教育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治理成效推进。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向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县金融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开展重点监管的提示函》,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内的13家企业纳入本行业治理对象重点监管范围,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明确分管负责同志作为分包责任人,依法规范启动提示、警示约谈程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加快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目前10家企业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修复失信信息50余条。

  积极推进守信激励

  通过开展“诚信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深入人心,营造崇尚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是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我县通过公开评选的方式,由企业申报、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征求相关部门出具评选意见等程序,完成了金沙县第五届诚信示范企业遴选工作,共遴选出7家优质企业送市发改委参与贵州省第四届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其中一家企业(贵州新中一种业有限公司)被评为省级诚信示范企业。二是组织“诚信示范街”经营户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评比活动,对评比出的诚信经营户颁发“诚信经营示范店”牌匾,已评选出26家诚信经营示范户。

  大力实施联合惩戒

  严格查询和使用“红黑名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规定,由县发改局牵头,指导和监督全县各行业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应用、修复和退出等相关工作。将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个人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已制定《金沙县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金沙县诚信红黑名单认定发布联合惩戒制度》。

  一是将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个人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我县已纳入失信黑名单641人,其中自然人487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54人;限制高消费自然人794人。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信用评定、评先选优、资信贷、公共项目招投标、补贴性资金发放等方面予以限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二是规范信用评价结果的归集和应用,持续推进“七天双公示”工作。各部门按“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做到“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特别是对未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处罚情况,及时将信息录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今年以来,及时公开公示“双公示”信息515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4991条,行政处罚信息159条。全县涉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部门,均及时、准确地将“双公示”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上传归集到“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对被处罚并公开公示的企业,在公示期满后未及时修复信用信息的,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税收优惠政策等多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限制。


责任编辑:陈 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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